11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昭通監管分局披露了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的行政處罰信息。
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違規辦理個人貸款業務;內部控制不到位,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昭通監管分局處以罰款70萬元。
下半年以來多次被處罰
面包財經根據監管部門通報統計,今年下半年以來,交通銀行多次被監管部門處罰,累計收到16張罰單,總罰沒金額超過1500萬元,其中100萬元及以上的大額罰單共計3張。
2024年9月25日,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因:“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違反規定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違反規定辦理結匯、售匯業務;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警告,并處罰款352.86萬元。
8月2日,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因:“線上抵押貸管理不盡職,形成不良;按揭貸款風險管理不盡職;房地產開發貸款貸后管理不盡職;貸款三查不盡職形成重大損失;經營性物業貸風險管理不盡職;違規發放并購貸款用于股本權益性投資;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處以罰款490萬元。
7月5日,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因:“員工異常行為管理不到位;經營性物業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被挪用;向資本金未同比例到位的項目提供融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泉州監管分局處以罰款100萬元。同時,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惠安支行行長王曉君被給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