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尖網》文/筆尖觀察
2025年伊始,資本市場的嚴監管風潮持續升溫,證監會對券商投行業務的合規性展開了更為嚴格的審查。
《筆尖網》關注到,近日,東吳證券因在國美通訊和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中存在未勤勉盡責的行為,被證監會合計罰沒超過1300萬元,這一事件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
據悉,東吳證券此次被罰涉及兩個項目:其一是2020年的國美通訊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作為保薦承銷機構,東吳證券未能審慎核查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和貿易業務內控流程,導致相關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其二是2014年的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項目,東吳證券在保薦和持續督導過程中,同樣未能勤勉盡責,未對重大采購合同和發行對象履行認購義務的能力進行充分核查。
對于國美通訊項目,東吳證券被“沒一罰一”:沒收保薦收入94.34萬元,并罰款100萬元;承銷收入471.70萬元被沒收并罰款50萬元;而對于紫鑫藥業項目,由于問題更為嚴重,東吳證券被“沒一罰二”:在沒收206.80萬元保薦業務收入的同時,還被處以413.60萬元的罰款。
相關領域人士指出,這兩個項目的違規行為,雖然發生在多年前,但在當時卻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彼時,隨著IPO的快速擴容,投行競爭激烈,人手緊張,導致一些盡調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出現請實習生或外包團隊完成盡調工作的現象。然而,隨著證監會監管力度的加強,這種“走過場”式的盡調已經難以為繼。
東吳證券此次被罰,不僅經濟損失巨大,更對其投行業務的聲譽和市場信任造成了嚴重影響。這也給其他投行機構敲響了警鐘,顯示了監管機構對投行業務合規性的零容忍態度。
同時,此事件也促使我們反思,如何進一步加強投行業務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如何提高盡調工作的質量和效率?這些都是擺在所有投行機構面前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