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網》孟行
近期有多家媒體報道,中融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融人壽”)副董事長朱加麟于9月17日被留置調查。資料顯示,朱加麟于2022年2月開始擔任公司副董事長,此前曾擔任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大人壽”)董事長。
對此,中融人壽目前沒有發布官方信息。不過,有業內人士猜測朱加麟被查可能與恒大方面有關,或許是被恒大財富案件牽連。
9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發布案情通報稱,近期公安機關依法對恒大財富杜某等涉嫌犯罪人員采取刑事強制措施。8月31日,恒大財富發布公告稱,因公司資產處置進度不及預期,未獲得資產處置資金,公司無法開展本月兌付。后續兌付安排公司將另行公告。
另外,恒大人壽也因資不抵債被海港人壽全面接手。9月1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局官網公布《關于海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受讓恒大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保險業務的批復》,同意海港人壽整體受讓恒大人壽保險業務及相應的資產、負債。
官網仍顯示朱加麟為副董事長
朱加麟加入中融人壽的時候,公司正處于關鍵時期。中融人壽從2021年四季度開始就不再披露償付能力報告,公司官網披露的最后一份年報是2020年年報。
朱加麟進入公司以后,中融人壽內部進行了大面積改革。在今年3月召開的中融人壽2023年度工作會議上,朱加麟表示,公司在2022年取得了一系列歷史性的突破,包括完成“三會一層”重塑,不斷提升經營管理團隊的能力,以加強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為基礎,確定了新的發展戰略和經營方針,扎實、穩健推動公司各項業務全面展開。
朱加麟指出,2022年公司高度重視公司治理工作,更充分地發揮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同時,通過重塑公司組織架構、流程、內控、薪酬和考核評價機制,期望有效提高經營效率、管理水平、工作質量和專業化水平。2022年度公司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業務結構明顯改善,長險業務翻倍增長,有效提高負債久期;期交業務大幅增長,為公司帶來持續現金流入;新業務價值率顯著提升,新單規模保費資金成本率下降,業務資金占用下降,在提升業務價值的同時,有效降低經營成本。
據悉,今年7月,有媒體報道稱,中融人壽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免去余慶飛先生董事長職務的議案》《關于免去趙世磊先生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職務的議案》《關于推舉朱加麟副董事長代為履行董事長職務的議案》等。
中融人壽官網顯示,目前該公司披露的董事簡歷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簡歷、職責及其履職情況中,董事長一職已不在列,排第一的就是朱加麟,主要職務是公司副董事長。
陷入資不抵債困境
從中融人壽披露的最后一份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公司第一大股東是貴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該公司由中天金融100%控股。資料顯示,中天金融曾于1994年上市,今年6月被終止上市。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中融人壽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都是126.73%。此后,公司再沒公布過償付能力充足率情況。當年,公司一季度和二季度的風險綜合評級均為B類。
從公司業績來看,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公司保險業務收入為7.67億元,凈利潤為2.90億元。
在此之后,中融人壽的業績信息來自中天金融年報。中天金融年報顯示,2021年中融人壽實現營業收入140.96億元,凈虧損65.36億元。業績虧損之下,中融人壽已經陷入資不抵債的困境。截至2021年末,中融人壽的總資產為682.84億元,凈資產為-33.33億元。
中天金融的審計報告顯示,中融人壽2021年通過非公開市場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和標準金融產品,其中包括賬面價值144.04億元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2021年度確認相應公允價值變動損失14.36億元。
對此,中天金融表示,報告期內,中融人壽受市場環境變化及房地產企業債務違約等因素影響,所持有的金融資產出現信用風險,根據會計準則計提資產減值,導致所有者權益大幅下降。
據媒體報道,中融人壽所投資的金融資產涉及的主要產品包括“天津遠見共創三號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20深業03”、“21深鉅01”、“中國民生信托-至信763號寶能汽車項目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深圳紫竹新興產業升級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五礦信托-匯置9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和某地產公司債券等等。這些產品,主要來自恒大集團、寶能集團以及海航系等。
到了2022年,中融人壽業績依舊虧損。中天金融年報顯示,2022年,中融人壽實現營業收入65.44億元,凈虧損54.65億元;公司總資產為712.07億元,凈資產為-93.57億元。
監管部門下發多項行政處罰
關于朱加麟涉嫌被調查,也有分析人士認為他或涉及中融人壽和恒大人壽之間的“互投”。
今年6月,北京銀保監局向中融人壽、余慶飛等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中融人壽罰款合計370萬元;對余慶飛、趙世磊給予撤銷任職資格;對副總經理兼首席投資官武劍給予警告并罰款30萬元;對創新業務部(市場二部)總經理李海濤給予警告并罰款7萬元。
上述罰單列出了中融人壽編制虛假資料套取費用、編制提供虛假會議材料、重大關聯交易規避關聯交易管理、以互投形式逃避關聯交易審查、利用投資謀取不當利益、互聯網保險業務相關系統存在嚴重信息安全問題、違規將信托作為通道開展資金運用等“七宗罪”。
值得注意的是,罰單顯示,中融人壽通過與其他保險公司相互投資對方關聯企業的方式,變相為己方關聯企業輸送利益,規避關聯交易審查,金額巨大,且部分項目已出現風險,嚴重影響保險資金安全,并指出,中融人壽在2018年8月和2020年12月,分別與兩家保險公司方面進行了互投。
2022年8月監管部門向中融人壽下發《關于督促股東確認相關風險資產的通知》,要求該公司督促大股東中天金融對資金最終流向中天金融及關聯企業的相關保險投資進行排查,其中包括與恒大人壽等保險公司的互投資產。
據財新報道,中融人壽的前任董事長余慶飛在之前針對北京銀保監局對自己關聯交易指控時,曾經申辯說,在監管部門認定的幾筆關聯交易中,恰恰忽略了風險最高、問題最大、金額最高的中融人壽與恒大集團高達41.29億元的互投。
2022年6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保險機構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監管工作的通知》,強力整治保險機構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內部人等關聯方通過關聯交易挪用、侵占、套取保險資金,輸送利益,轉移財產,規避監管,隱匿風險,堅持零容忍、重處罰、嚴監管,堅決遏制資金運用違法違規關聯交易。該通知明確要求保險機構開展資金運用業務,不得存在互投大股東等隱蔽方式規避關聯交易審查或監管要求。(思維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