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網》崔悅晨
2024年5月24日,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徽商銀行原董事長李宏鳴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并處以罰金40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經法院審理查明,李宏鳴在擔任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在為企業發放貸款、續貸、重組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李宏鳴是徽商銀行第三任董事長,亦是第三位卸任后被查的董事長。此前,徽商銀行已有兩任董事長“落馬”,多位高管接連被查。
首任董事長戴荷娣被立案調查
2021年11月,徽商銀行首任董事長戴荷娣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此時,距離戴荷娣退休已經過去8年。
戴荷娣是徽商銀行首位履任的董事長。
2005年12月,徽商銀行合并了合肥、蕪湖、安慶等6家城商行以及六安、淮南、阜陽等7家城市信用社,成為全國首家由城商行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設立區域性股份制銀行。
2013年11月,徽商銀行在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業務進行創新改革后,品牌影響力進一步擴大。
在業績增長之下,徽商銀行亦暗藏隱憂。
2021年11月,安徽省紀委監委在官網發布消息稱,對戴荷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2001年至2016年,戴荷娣利用擔任原合肥市商業銀行副行長、黨組書記、董事長、行長,徽商銀行董事長、督導員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資金拆借、貸款審批、貸款核銷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320.46萬元。
更大金額的受賄行為發生在其退休之后。2015年至2019年,戴荷娣利用擔任云南省富滇銀行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225萬元。
最終法院裁定,戴荷娣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萬元;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5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75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繼任者吳學民被“雙開”
就在戴荷娣接受調查的4個月后,2022年3月,徽商銀行第四任董事長吳學民亦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調查。
吳學民于2010年9月加入徽商銀行,先后擔任徽商銀行行長、董事長。2021年4月,吳學民離開徽商銀行,赴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任董事長。換言之,吳學民被查時,在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任職不足一年。
接受調查8個月后,吳學民傳出被“雙開”的消息。
2022年1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對吳學民作出雙開處分決定。
通報指出,吳學民身為長期從事金融工作的黨員領導干部,“三觀極度扭曲,貪欲極度膨脹”、“靠金融吃金融”、“熱衷觥籌交錯”,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隨后,吳學民非法所得款項依法上繳,監管部門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第三任董事長李宏鳴獲刑14年半
繼戴荷娣、吳學民被查之后,李宏鳴成為第三位接受紀委監委調查的董事長。
2022年11月,安徽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李宏鳴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宏鳴于2013年7月加入徽商銀行,曾任徽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亦是徽商銀行第三任董事長。于2017年12月卸任。
經法院查明,2007年至2016年,李宏鳴在擔任安徽省黃山市市長、安徽省宿州市委書記、徽商銀行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9085萬元。
此外,李宏鳴擔任徽商銀行董事長期間,在為企業發放貸款、續貸、重組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今年5月,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李宏鳴有期徒刑14年6個月,并處以罰金400萬元。
除了上述三任董事長因違法違紀被調查外,徽商銀行亦有多位行長、副行長涉嫌腐敗問題被帶走調查。
2019年7月,徽商銀行公司銀行部原總經理吳耘、徽商銀行蚌埠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陳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2021年,徽商銀行總行行長助理、徽銀理財董事長夏敏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2022年10月,徽商銀行合肥分行的黨委書記兼行長何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高管接連被查,讓徽商銀行的合規內控問題蒙上一層陰影。
如今,徽商銀行迎來第五任董事長嚴琛。但擺在他面前的,是銀行風控體系不完善、管理層腐敗、人事變動頻繁等一系列問題。嚴琛能否力挽狂瀾,使徽商銀行的內部管理回歸正軌,仍有待時間的檢驗。
房地產不良率飆升
業績方面,年報數據顯示,2023年徽商銀行實現營業收入363.65億元,同比增長0.37%,凈利潤149.91億元,同比增長9.56%。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徽商銀行營收增長速度明顯放緩。數據顯示,2020年至2022年,徽商銀行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22.9億元、355.14億元、362.3億元,同比增幅分別為3.63%、9.98%、2.02%。
資產質量方面,截至2023年末,徽商銀行不良貸款余額為110.22億元,同比下降2.98%,不良貸款率1.26%,同比降低23個基點,整體不良率實現“雙降”。
從不良貸款的具體分布來看,徽商銀行的個人貸款不良率為1.13%,同比上升了23個基點。此外,徽商銀行的房地產不良貸款規模由2022年的1.13億元增長至2023年的25.41億元,同比上漲128.5%;房地產業不良率也飆升至7.33%,相比2022年的4.01%,幾近翻倍。
截至2023年,徽商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14%、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82%、資本充足率為13.21%。
2023年,我國商業銀行的平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0.54%、12.12%、15.06%,由此可見,徽商銀行各項指標均低于商業銀行的平均水平。
除了高管接連落馬外,徽商銀行亦面臨著營收放緩、盈利能力減弱等挑戰。同時,作為一家地方上市城商行,無論是資產質量、資本充足率,還是房地產不良風險,徽商銀行都面臨著較大壓力,上述問題仍亟需解決。(思維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