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網》張偉
4月11日,證監會發布關于同意河北科力汽車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力股份”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注冊的批復。自此,科力股份歷時近兩年的IPO進程終于取得階段性成果,公司離上市也越來越近了。
據深交所官網顯示,2022年5月26日,科力股份到創業板上市的申請被受理,經過兩輪問詢,2023年1月12日審議通過。但直到一年后,今年1月29日,科力股份才被提交注冊,并在2月26日注冊生效。
大象研究院的數據顯示,2022年,創業板擬上市公司從過會到提交注冊的平均時長僅59天。相對來說,科力股份從過會到提交注冊的用時就長了不少。究其原因,從兩輪審核問詢的問題中或許可以發現一些端倪。相關文件顯示,深交所在兩輪審核問詢中都關注了科力股份的創業板定位、與大客戶關系等問題。
科力股份表示,公司具有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基于汽車零部件產業現狀,公司順應“三創四新”深度融合,具備良好的成長性,符合創業板定位。科力股份的答復能否獲得監管認可,最終成功上市,還有待觀察。
深度綁定福耀玻璃
在汽車玻璃行業,福耀玻璃是當之無愧的“王者”。浙商證券研報顯示,福耀玻璃在國內市場占有率已達三分之二,在國際市場也超過30%。背靠大樹好乘涼,福耀玻璃的配套產業鏈中也涌現出了一些準上市公司。科力股份就是其中之一。
據招股書披露,科力股份成立于2013年8月,公司主要從事汽車玻璃總成組件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包括風擋玻璃安裝組件、側窗玻璃升降組件、角窗玻璃總成組件等,是汽車玻璃總成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科力股份與福耀玻璃的深度捆綁關系也備受關注。
財務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3年,科力股份的主營收入分別為2.93億元、4.06億元和4.88億元,期間來自福耀玻璃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3億元、2.12億元和2.77億元,在科力股份主營收入中的占比分別為44%、52%和57%。
可以看到,科力股份對福耀玻璃的依賴性逐年加大。在第一輪審核問詢中,深交所就要求科力股份說明“客戶集中度較高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特征,對福耀玻璃是否構成重大依賴”。
科力股份回復稱,公司主要產品為汽車玻璃總成組件,下游主要客戶為汽車玻璃廠商,福耀玻璃2021年國內市場份額高達70%,呈現寡頭競爭的格局。公司客戶集中度相對較高,與汽車玻璃行業寡頭競爭的格局一致。
此外,科力股份還收購福耀玻璃的資產,并存在讓利行為。相關問題在第二輪審核問詢時被深交所重點關注。
據第一輪審核問詢函披露,2020年,科力股份收購福耀玻璃全資附屬企業福耀飾件的包邊條車間相關資產。同時,科力股份與福耀玻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科力股份作為受讓方承接福耀飾件的包邊條車間資產及相關資產的固有業務,并享有新業務開拓的優先權。針對上述所受讓的業務,科力股份供貨價格按照受讓第一年讓利2%,受讓第二年讓利3%,受讓第三年讓利3%執行。
收購完成后的2021年,福耀飾件相關產品產生的營業收入為 2187萬元,在科力股份2021年主營業務收入中的占比為7.9%,為科力股份2021年對福耀玻璃銷售收入增長的重要因素。
對此,深交所要求科力股份說明與福耀玻璃的戰略合作協議“是否存在讓渡商業機會或刺激銷售、利益輸送或商業賄賂等特殊利益安排”。科力股份認為,本次資產收購行為系雙方在特定背景下基于各自利益訴求,經過充分協商后達成,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具有商業邏輯及合理性,不存在讓渡商業機會或刺激銷售、利益輸送或商業賄賂等特殊利益安排。
科力股份還提到,公司于2016年通過福耀玻璃的供應商資格認證以后持續與其合作,除當年度交易金額較低以外,2017年度至2020年度交易金額基本穩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交易金額明顯增長。
到2023年,福耀玻璃對科力股份的銷售貢獻率已高達57%,為歷年最高。不出意外,科力股份對福耀玻璃的依賴還會持續。這種情況下,深交所要求科力股份
結合業務模式及獲取客戶方式,說明是否具備開拓新客戶或擴大現有客戶銷售規模的能力。
科力股份表示,由于福耀玻璃等主流汽車玻璃廠商已占有行業絕大部分市場份額,因此新增客戶相對較少。目前公司通過持續深入參與下游客戶同步開發、積極開拓新能源汽車市場,以進一步承接老客戶新增業務,同時采取多種方式積極發展新客戶,來提升整體市場占有率。
兩度被問創業板定位
除了與福耀玻璃的關系,科力股份兩度被深交所關注其創業板定位的問題,也引人關注。
公開資料顯示,2020年6月12日,創業板開始改革并試點注冊制。與此同時,創業板提出“三創四新”定位。所謂“三創四新”,是指創新、創造和創意(三創)以及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和新模式(四新)。
據了解,創業板“三創四新”的推出,旨在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和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的發展。隨后,深交所又不斷研究和完善“三創四新”的判斷標準,從IPO源頭提升上市公司質量。這種背景下,科力股份兩度被問詢創業板定位的問題。
第一輪問詢中,深交所認為科力股份“核心技術的先進性特征披露不夠充分”,要求其分析說明核心技術及產品的主要創新內容,是否符合創業板定位。
科力股份表示,公司多年來持續深入參與下游客戶的同步設計開發,與全球核心汽車玻璃廠商形成了良性互動,能夠充分理解整車廠對新產品的設計理念和技術要求,結合自身的技術積累進行同步設計開發,形成多項首發應用于寶馬、沃爾沃和蔚來等品牌多款車型的新產品,展示了公司突出的同步開發創新能力。
科力股份還提到,公司開發用于新能源汽車的零部件已經得到整車廠認可,成功配套特斯拉Model 3、Model Y和Model S車型以及比亞迪、蔚來、理想、小鵬、哪吒、威馬等幾十款國內外新能源汽車。2019年至2021年,新能源汽車相關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300萬元、1846萬元和6802萬元。
科力股份認為,汽車新能源化發展已進入不可逆的快車道,公司能夠緊跟市場發展趨勢積極向新能源汽車領域拓展,且優質的客戶資源能夠給公司帶來持續穩定的銷售訂單。
募資用途顯示,科力股份本次IPO擬募資3.41億元,其中4424萬元用于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在第二次被問及創業板定位時,深交所要求科力股份結合募投項目進展情況及在手訂單情況,說明發行人新能源汽車相關產品收入預計情況。
科力股份表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汽車相關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1846萬元、6802萬元、1.1億元和6624萬元。新能源汽車產品領域正處于快速增長階段,能夠有效支撐公司短期內新能源汽車業務的經營業績。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認為,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尚無與科力股份產品及產品應用領域完全一致、構成直接競爭關系的公司。科力股份選擇肇民科技、浙江仙通、星源卓鎂、海達股份4家上市公司作為同行業可比公司,但主要產品和應用場景差異較大。若能上市,科力股份將成為“汽車玻璃總成組件第一股”。最終科力股份能否如愿上市,投資者可保持關注。(思維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