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網》崔悅晨
國通信托收到年內以來信托業單筆高罰單引發市場關注。
6月1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一次性開出22張罰單,劍指國通信托。其中,國通信托涉及13項違法違規事由,被罰585萬元,18名責任人被處以警告,另外3名主要責任人處以警告并合計罰款46萬元。
具體來看,此次處罰事由主要集中在展業合規性、投后管理、風險披露等問題,比如“風險底數不實,掩蓋表外風險資產,少計表內不良資產”、“投后管理不盡職,導致信托資金違規流入禁止性領域”、“違規開展通道業務”、“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等事由。
因違規事由甚廣,國通信托21名相關負責人一同領罰,包括三名副總裁、一位總裁助理,還有多個地區、部門的業務經理,涉及責任人數在信托業實屬罕見。
其中,時任國通信托副總裁的曹陽,對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并罰款30萬元。
時任國通信托總裁助理鄒曉磊,對投后管理不盡職、違規開展政信業務、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并罰款6萬元。
4只產品違約
今年以來,國通信托已有4只產品違約未償還,分別為國通信托·深圳世通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國通信托·深圳世通2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國通信托·盈瑜一號單一資金信托和國通信托·天瑜四號單一資金信托。
其中,深圳世通1號和2號信托計劃的融資方分別為上海騫麟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忭睿貿易有限公司,均為世茂集團控股子公司。
2023年底,深圳世通1號和2號信托計劃發生違約,未償還金額分別為11.97億、12.91億。目前,國通證券已向世茂集團子公司提起訴訟,案件處于立案審理中,尚未開庭。
盈瑜一號和天瑜四號單一資金信托分別于2022年11月24日、2023年1月18日成立,均投向了杭州瑜瑤發行的瑜瑤私享5號私募基金。
2023年11月,杭州瑜瑤涉“跑路”風波,同時因多層嵌套投資,存在虛假宣傳、報送虛假信息、違規信披等情形,以及可能涉嫌違法犯罪行為,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11月24日,上市公司英洛華和橫店東磁雙雙發布公告表示,此前分別以1.2億元和3億元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的盈瑜一號和天瑜四號單一資金信托,因杭州瑜瑤發生暴雷事件,無法按期兌付。
隨后,國通信托回應表示,公司知悉底層私募基金出現異常情況后,已及時就相關情況向委托人進行了風險披露,并按委托人指令對底層基金產品進行了贖回操作。同時,公司本著審慎原則,對所有涉及私募基金的業務進行了全面風險排查,并向監管部門進行了報告。
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投資者網通過企查查發現,今年2月,國通信托被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7.6萬元,涉案緣由系勞動合同糾紛。
今年6月,國通信托再次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為81.4萬元,涉案緣由同樣系勞動合同糾紛。
公開資料顯示,國通信托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為陳建新,注冊資本約41.58億元,第一大股東為武漢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74.9979%,東亞銀行和新方正控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分別持股15.3830%和9.6192%。
投資者網通過官網信息了解到,國通信托是銀監會2010年1月23日批準重組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于2010年11月26日正式開業運營。公司總部設在武漢,在北上廣深等18個城市設有業務團隊。
成立以來,公司累計發行2199個信托項目,管理信托資產規模達到13903億元。然而,國通信托卻屢屢踩雷地產項目。據不完全統計,國通信托延期的信托產品已經超過20只,底層資產主要涉地產和政信,其中房地產主要集中在頭部民營企業,如恒大、融創、陽光城、奧園等。
據2023年財報數據顯示,國通信托在營業收入略有增長的情況下,凈利潤出現下滑。數據顯示,國通信托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1.47億元,同比增長3.8%;利潤總額7億元,同比下降9.13%;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5.45億元,同比下滑7.18%。
與此同時,國通信托2023年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同比下降40.65%至5.15億元,而總營業支出同比上升175.02%至4.54億元。兩項數據表明,公司業務收入減少的同時,運營成本卻在上升,對公司的日常經營造成一定的壓力。
信托業監管力度持續加大
今年以來,已有多家信托公司相繼被罰。
其中,單次被罰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分別為國通信托、陸家嘴信托、英大信托和昆侖信托。單次被罰金額最高的是國通信托,為585萬元。
昆侖信托緊隨其后,被罰金額為540萬元,涉及未按規定開展股權投資業務、違規為保險公司變相投資單一信托提供通道等8項違法違規事實。陸家嘴信托的處罰金額也相對靠前,為420萬元。
近年來,信托行業的監管力度持續加大。去年11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新設資管機構監管司等部門,將信托公司納入其監管范圍。
這一趨勢也反映出監管對違規事由的處罰更加專業化和精細化,例如這次的國通信托,對違規機構處罰的同時也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罰,體現出風險責任落實到人的監管意圖。當前的監管重心已從業務導向全面轉向風險監管及行為監管,這對信托公司來說,無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思維財經出品)■